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涉及文件精神,学校对《学生手册》涉及规章制度展开了修改。为协助学工人员更佳地领会新的修改规章制度的精神和拒绝,9月20日下午,学校在南林大厦三楼举行辅导员专题培训不会,理解新的修改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各学院和淮安校区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全体辅导员以及学工处、教务处涉及人员参与了培训。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刘中亮参加培训不会并讲话。
会场 会上,刘中亮向参会人员明确提出三点拒绝:一要车站在减缓前进“双一流”建设,拼死首创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新局面的高度,统筹规划学生教育和培育过程,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意识作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管理、心理辅导和人文关怀等方面工作;二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创意创业工作。涉及职能部门要按照学校拒绝,汇聚共识,构成合力,为大学生创意创业获取有力确保;三要强化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其第41号)和学校据此新的修改的有关学生教育管理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的自学。
他拒绝学工处和教务处强化辅导,冷静作好涉及条款的说明工作,期望各学院利用报告会、主题班会及各种宣传媒介增大宣传力度,保证宣传教育仅有覆盖面积,协助师生精确做到制度拒绝,吃透制度精神,从而确保新的修改的各项规章制度获得贯彻的贯彻执行。 学工处副处长吴胜利对新的修改的《南京林业大学学生先进设备票选办法》、《南京林业大学学生违纪处置规定(修改)》、《南京林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项目管理办法(修改)》、《南京林业大学学生受理处置暂行办法(修改)》等学生教育管理涉及规定及重点修改内容展开了新的杨家规定对照和详尽理解。教务处副处长毛连山重点就《南京林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改)》中有关弹性学习年限、课程与科目、并转专业等方面的新规定展开了理解与解释。
依据教育部新的修改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其第41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作好全省普通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修改及备案工作的通报》(苏教办学函〔2017〕12号)精神,学校于今年4月份启动对《学生手册》涉及规章制度的修改,先后开会普通学生、学生干部、学工干部、法律专家等多层面座谈会,征询修改意见建议,修改已完成《南京林业大学学生违纪处置规定(修改)》等6个学生管理制度文件,报请7月19日校长办公会议审查会通过和江苏省教育厅审查备案,于2017年9月1日月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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